据每日经济新闻消息 茅台葡萄酒涉嫌侵权一案尘埃落定。近日,经公开审理,市第一中级下达了终审判决:由茅台集团董事长袁仁国亲自担任法人代表的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茅台-国尊”、“茅台-橡木桶”、“茅台-小产区”、“茅台-贵宾楼”四种产品包装设计方案系抄袭驰誉国际广告()有限公司的设计。
2011年11月25日,市西城区一审判定茅台葡萄酒公司、茅台葡萄酒公司运营商全世好()贸易有限公司公司侵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公司驰誉公司共计24万元损失。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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