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委、省“工业强省”发展战略,促进设计服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产业设计化、设计产业化进程,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经省同意,决定举办安徽省第二届“江淮杯”工业设计大赛。
一、主题
设计提升价值创意美化生活
二、主办、支持、承办和协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文化厅、共青团安徽省委、安徽省文化发展办公室、安徽。(二)支持单位: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安徽省总工会、安徽省妇女联合会、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安徽日报报业集团。(三)承办单位: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蚌埠市人民。(四)协办单位:安徽经济、安徽省新技术推广站、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安徽省经信委信息中心、安徽省工业设计协会、安徽省机械工业协会、安徽省轻工协会、安徽省纺织协会,安徽省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会、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市经信委等。
三、参赛类别
(一)综合赛
参赛作品包含产品设计和概念设计两种类型。其中,产品设计组参赛作品为新产品样机或在售新产品,概念设计组参赛作品为具有前瞻性的设计作品。
大赛参赛作品设电子信息与家用电器、家居与办公用品、养老保健与儿童用品、车辆与装备、工艺与旅游品、产品包装等六类。
(二)专项赛
专项赛由企业申请承办并运作、评。申办企业结合自身需求提出专项赛题目和方案,经大赛组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为鼓励企业(团队)或个人参加专项赛,专项赛获作品纳入综合赛对应类别评。
专项赛具体方案、要求和评信息请关注大赛网站。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资格
大赛以企业(团队)或个人为参赛单位,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同一参赛企业(团队)可提交多个参赛作品,个人参赛者最多提交3个参赛作品。产品设计组面向在皖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计机构、设计师等征集;概念设计组面向全国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计机构、设计师、学生等征集。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是近年启动的设计作品、在试新产品或在售新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符合低碳、绿色、环保设计,在功能、结构、技术、形态、材料、工艺、节能、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2.同一件作品只能由一个企业(团队)或个人申报。已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工业设计赛事中获的设计作品,不予参赛。
(三)赛事安排
1.报名
参赛者登录安徽省第二届“江淮杯”工业设计大赛官网(网址:注册报名。
2.初赛提交作品要求
(1)初赛只接受网上作品提交,设计作品需同时提交设计图纸2~3张(JPG格式图片,A1幅面594X841mm,分辨率:150dpi;图纸模版统一从大赛官网下载)和附件(PDF格式,总容量不超过50M)。(2)设计图纸包括三维效果图,内容包含设计主题、外观尺寸图及产品三视图、效果图、结构细节等,并配有必要的文字叙述和对应原理介绍(版面内不得出现参赛者姓名或与参赛者相关的其它信息,否则视为违规并取消参赛资格)。产品设计组作品必须随同图纸提交2张实物照片。(3)2015年7月20日~9月30日,参赛者登录大赛官网在线提交作品资料。作品资料提交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作品编号。一个作品只能提交一次,不得使用同一作品参加多个类别比赛。省内制造企业由各地统一组织参赛,企业按要求在线提交作品后,由各市(直管县)经信部门将辖区所有参赛企业作品汇总表提交到大赛组委会。
3.复赛
(1)入围复赛的作品公布后,参赛者可在时间内做进一步修改完善。概念设计组复赛不提交实物,以设计图纸参评;产品设计组复赛需提交实物或模型。(2)入围复赛的作品实物或模型须于复赛评审开始前制作完成,并按要求参加复赛。作品实物或模型的制作、运输等费用由参赛者自理。
五、评审机构及标准
(一)评审机构
大赛组委会设立专业指导委员会和专业评审委员会。
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制订本次大赛的评审实施规则,指导大赛评审工作;负责处理大赛有关专业技术及回避等方面重大问题,确定获名单及等次。
专业评审委员会:由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按照评审规则、评审细则和分工,负责各评审阶段作品评判和打分,提出获名单及等次。
(二)评审标准
创新性30%、技术性20%、造型性20%、环保性15%、表现力15%
六、时间安排
2015年6月~9月30日征集参赛作品。
2015年10月初赛评审,公布复赛名单。
2015年11月终评,入围作品展览展示、颁。
七、表彰和励
大赛综合赛分组别设立项。产品设计组设金10名,每名金2万元;设最佳创新设计、最佳技术应用、最佳造型设计、最佳绿色设计、最佳视觉表现各1名,每名金2万元。概念设计组设金2名,每名金2万元;银4名,每名金1万元;铜10名,每名金5000元;鼓励30名,每名金1000元。
大赛获者由组委会颁发杯(仅限于金)和证书(获团队名称、姓名等可列入证书)。对获团队和作品,组委会优先予以推荐享受我省产业化对接、创业等政策支持和服务。对积极参与大赛组织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组委会颁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证书。对认真履行专业指导和专业评审职责、做出突出贡献的评委,由组委会颁发“优秀评委”证书。
八、知识产权及有关说明(详情请见官网)九、官网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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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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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具体信息请关注大赛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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