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红河州环保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红河州环保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红河州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红人社发〔2014〕333号)文件,依照《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等相关,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红河州生态环境工程管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环境管理工作人员(2名):性别不限(身体健康);年龄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限定为:环境管理类、环境工程类。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和适应下乡出差,有一定文字功底,计算机操作熟练,有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1)填写《2019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工程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打印,附近期彩色相片);
(2)本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相关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若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取消报名资格。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3.现场报名地点:红河州蒙自市霁虹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10号(招聘信息发布)窗口。
4.网络报名:将《2019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工程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填写后附上述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或图片(须清晰无变形)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至QQ邮箱,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环境管理工作人员(本人姓名),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由拟录用人员自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为常规体检+尿吗啡,体检机构必须是县市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经公示无或虽有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蒙自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所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月基本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2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中个人缴纳部分),招聘单位代缴五险一金。柳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