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在推进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的基础上,建立起市、镇、村服务网络,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农村土地经营权等资本要素可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未能成功交易的土地可存入土地银行,由托底接收,打通了金融支持农业的最后通道。
今年3月份,胶州市在青岛地区率先筹建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土地确权颁证后,农民可通过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土地流转,也可用土地经营权进行抵押融资。目前,该中心已发布流转交易信息300余条,已完成土地流转交易60多。
据介绍,胶州市在各镇相应成立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受理辖区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申请和资料初审。双方自愿达成流转意向的,经审查、备案、公示无后,由产权交易中心直接出具交易鉴证;通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流转交易的,村民只需参与申请和合同签订两个环节,其余工作均由产权交易中心负责,交易过程全部免费。
胶州市通过制度设计解决了这个难题。杜润生介绍说,假如贷款的种粮大户到期无法还款,贷款银行可以通过农村交易中心进行二次交易,交易收益由贷款人优先受偿,有剩余金额的,退换借款人;不足以借款本息的,由财政出资的公司分担其中的90%。对于交易不出去的,由土地银行托底接收。这样,既解决了农村土地经营权一旦成为不良抵押物,银行处置没有渠道的难题,也降低了银行的风险,使银行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从“不敢贷”,变为“踊跃贷”。
这里所说的“土地银行”,是胶州市专门针对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示但未能成功达成交易的土地探索成立的。“农民提出土地流转申请,一定期限内无人报价,都由土地银行进行托底接收,一方面解决了生产基础条件较好,但地块相对较小且零散,难以形成规模,流转价格较低的问题;另一方面解决由于生产基础条件不好,土地流转困难的问题。”杜润生说。
农民也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存入土地银行,收取存入“利息”(承包费),土地银行再将土地划块后贷给愿意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者普通农户,收取贷出“利息”。通过“零存整贷”的形式,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存进土地银行后的偏远贫瘠地块如果没人要,谁来承担损失?“‘贷’不出去,或以低于存入的价位‘贷’出,其差价会由土地流转风险基金补齐。”杜润生说,胶州市财政专门拿出500万元,设置了土地流转风险补偿基金,通过“兜底”的形式,对土地银行土地贷出中出现的差额给予相应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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